关于严格采购合同签署期限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15 点击数:

关于严格采购合同签署期限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近期,学校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校进行内控质量评价时,发现部分采购合同的签署时间滞后。

按照相关规定,招标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完成合同的审批流程。为规范采购合同运行,要求各二级单位在招标流程结束后三十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及招标结论签订书面合同并及时向国资处备案。

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国资处将督促立项部门完成合同审批流程,要求立项部门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合同签署滞后的原因,并将相关情况向部门领导进行汇报。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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