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相关盘盈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永婕 时间:2022-04-11 点击数:
根据学校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中共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第二巡查组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陕能院党〔2021〕12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财办〔2022〕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我校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我校的资产管理,决定开展针对相关盘盈资产的专项清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工作针对我校2016年资产清查中的部分盘盈资产(资产明细见附件),目前可能涉及煤炭与化工产业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学院以及实践教学管理处等二级单位的相关实验室。
二、清查内容
1、盘盈资产的使用数量、使用现状。
2、盘盈资产目前的存放地点、保管人员。
3、其他相关内容。
三、清查分工
此次清查工作,由国资处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相关二级单位提供协助。
四、清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4月11日-4月13日
自查阶段需要相关二级学院完成盘盈资产的初步盘点工作,确定存放地点及保管人。
(二)核查阶段:4月14日
国资处将针对学院自查结果展开现场核实,届时需相关二级学院资产管理员及保管人给予配合。
(三)总结阶段:4月15日
国资处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清查总结材料,草拟资产账务处理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清查是学校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各二级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工作,使大家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此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2、积极配合。此次清查工作时间紧,同时存在一定工作难度,需多方协作,希望各相关领导能够给予支持。同时,希望各资产管理员和保管人员能够协调好时间积极配合,确保清查工作的圆满结束。
联系人:于永婕 段禄杰 联系电话:3366512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