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下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办公楼413室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经营性资产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史海青主持会议。会议主要围绕三校区经营性资产(包括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人员职责、沟通协调等问题进行,并对本次安全检查作了具体安排。
史海青首先传达了教育厅关于高校对经营性资产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及业务主管校长关于经营性资产日常安全管理的要求。她强调校园安全无小事,安全管理是学校日常工作十分重要的环节。国资处管理人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常规性安全检查,一方面增进了学校与商户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另一方面能针对商户在运营过程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沟通,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史海青处长在听取大家对日常管理工作汇报之后,结合学校当前实际,强调了三校区经营性资产管理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并对本次安全检查作了具体部署。第一,咸阳、临潼、西安三个校区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于2019年3月8日上午九点同时启动,国资处各校区经营性资产安全责任人须按时到场、认真组织,与学校后勤处、保卫处共同完成此次安全检查;第二,本次安全检查的对象是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分管的经营性商户,检查确保全覆盖;第三,在安全检查工作过程中,国资处各校区经营性资产安全责任人应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汇报;第四,《安全责任告知书》一式两份,各经营单位须认真阅读并由法人签字确认,一份各由经营性单位留存,一份学校收国资处备案。
此次经营性资产安全工作会议,使资产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落实了工作责任,为规范学校经营性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