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视频会议
作者:史海青 时间:2021-06-10 点击数: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是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于2021年2月1日发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为深刻领会精准把握《条例》内容,有效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积极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6月4日的通知要求,国资处史海青处长于6月8日前往陕西省财政厅参加了财政部召开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视频会议,省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视频会议上,财政部及财政部资产司的相关领导对《条例》起草的背景做了介绍,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对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要求。与会同志认为,此次培训增强了大家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方向,会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内容,以《条例》为抓手,指导、促进和监督资产管理工作,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