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视频会议

作者:史海青 时间:2021-06-10 点击数: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是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于2021年2月1日发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为深刻领会精准把握条例内容,有效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积极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6月4日的通知要求,国资处史海青处长6月8日前往陕西省财政厅参加了财政部召开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视频会议,省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视频会议上,财政部及财政部资产司的相关领导对条例起草的背景做了介绍,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对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要求。与会同志认为,此次培训增强了大家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方向,会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内容,以条例为抓手,指导、促进和监督资产管理工作,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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