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7-12-06 点击数:

各处级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34号)、《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及《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确定职称评审的指导思想,掌握学校职称评审的原则及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职称结构体系。

(2)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负责监督评审政策的执行情况,受理参评人员申诉等事宜,并派员现场监督职称评审工作的资格审查与评审工作过程。

(3)成立评审委员会:抽调德才兼备的职称评审专家库人员组成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的决定,对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的师德师风表现、担任的课程及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效果、教学建设的工作贡献、教材编写及论文质量、社会服务活动等进行全面审核与评审。

二、申报范围

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7 年12 月31 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7年 11 月30 日间取得),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且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评审。

三、评审程序

(1)各教学单位坚持以“师德为先”的基本要求,对技术业务归本单位管理的申报教师从政治思想、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规范内容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考核结果合格后,在各单位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张贴公示3天,评审材料在所在单位公开展示,无异议后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推荐申报人事处。

(2)各教学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由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处室人员组成职称材料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在人事处指定专用电脑上公示3天。

(3)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学校召开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审,职称评审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四、任职基本条件

任职基本条件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相应规定执行,学校评审工作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申报人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应有1年为优秀,其余均应在合格(称职)以上。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1)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无一次优秀、教学效果评价无1次优秀,延迟2年。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教学效果评价基本合格及以下,延迟3年。

(3)受警告处分或发生教学事故造成一定影响者,延迟2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延迟3年。

(4)有谎报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4年。

五、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

(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表演艺术学科(注:纳入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19)美术设计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六、系统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申报人《评审表》及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审表》《自主审定职称结果备案表》报请省教育厅转介委托其他系列职称主管部门评审的函件均要求使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制作,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 ,要求申报人将个人材料原件扫描或数码拍摄后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见附件)提交至“职称系统”。

(2)申报人个人材料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在人事处登记申报信息并交纳费用,领取个人账号和密码,在“职称管理系统”中填报完整的相关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提交除《评审表》外的电子化评审材料(相应纸质件不需提前初审盖章);由所在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对照申报人提供的评审材料原件和《评审表》纸质件在“职称系统”中进行审核;待所在单位在《评审表》纸质件相关栏目签署审批意见(不含单位内部评审推荐票数和相应评审推荐结果)并盖章后,再由申报人将其电子化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

七、评审具体要求和说明

1、关于年限计算问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级以来至2017年11月30日间取得),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且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评审。

2、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认定问题。“核心期刊”目录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5家机构在申报人论文发表当期公布的“核心期刊”或“来源刊物核心库”目录数据为准。

3、关于成果认定问题。2017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均需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知网)中可以查询;提交的论文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专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科研项目中,批文或获奖证书中不体现申报人姓名的不可作为申报材料。对于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凡是认定为突击发表的文章将不予认可。申报人提供的论文应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所有论文需为任现职期间正式发表(有正式出版号),且需署名“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含调入人员在原单位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如有被检索的论文还需在“期刊类型”栏注明检索类型,格式如“A类(SCI检索)”,论文被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在陕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雁塔北路南段开具证明)。

4、关于申报人员的学位问题。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副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对于国家没有开展学位制度以前毕业(含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或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时可不作学位要求。

5、所有晋升高级职称的都需答辩。副教授、教授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由省上组织专家巡视。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除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外还需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答辩。

6、申报人提供的科研项目,凡是立项时未署名而结项时署名的将不予认可;申报人提供的横向课题须是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立项的课题,且项目研究有一定的价值,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7、申报人员课时量须经教务处复核确认(调入人员从进校后开始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人事处。

8、转评人员按照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准备任职资格材料(批准文件、评审表、资格证、教师证等)。

9、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范围:仅限聘任在工程实验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10、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论文不按时间填写,而是按照文章的重要程度填写,如核心、非核心顺序。论文代表作的填写要求是:正高填三篇代表作,副高填两篇代表作,中级填一篇代表作。

11、评审材料电子化(详细要求见附件)

需提交评审表3份复印件1袋、电子化材料1份

复印件包含:身份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量及年平均教学工作量、继续教育证明等。

12、申报材料 评审表用燕尾夹独立装夹(不装袋),复印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及其两侧、底部粘贴申报人个人信息条)

各教学单位要在12月15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同时交纳评审费:高级600元,中级400元,逾期不候。

附件:1、评审政策说明

2、 评审材料电子化要求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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