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05 点击数:

各处级单位:

为了贯彻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陕教财办〔2016〕7号)文件要求,学院研究决定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现就资产清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是学院履行职能、保障正常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学院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学院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学院“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学院国有资产电子数据库,推进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学院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办公室,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安排暨培训会议。各处级单位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

三、确保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2 016年6月30日前,学院将资产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方案》(附件)进行。

各处级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资产清查文件和方案精神,加强部门领导,落实部门资产清查工作人员,明确清查核实范围、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资产清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资产清查工作与产权登记工作同步进行,产权登记工作以资产清查核实结果为依据进行产权确权登记。

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处级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克服困难,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附件: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方案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9日

Copyright©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