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
根据2016年4月14日省教育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上报各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2016年4月学院成立了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刘予东同志担任,副组长为副院长赵新法同志(主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副院长赵龙波同志(主管财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学院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为史海青(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雷翠玲(财务处副处长)。学院各处级单位的行政领导负责本部门的资产自查,资产自查的具体工作由部门资产清查员实施。
二、召开了资产清查工作会议
2016年4月28日下午2:30,学院在办公楼402阶梯教室召开了学院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会议,学院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处级单位的行政负责人、资产清查员共计8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学院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对资产清查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目标,为下一步资产清查工作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方案
2016年4月,学院印发了《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并以文件附件的形式印发了《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资产清查的原则、目标、组织机构、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等,建立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体系,为学院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总之,学院顺利完成了省教育厅规定的4月份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各项任务,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进展顺利。
特此报告
附: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