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项目验收工作,保证项目执行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验收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对合同履约质量的检验,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维护学校利益,切实把好验收关。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的验收项目是指根据学校整体规划,所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组织招标或市场询价后,已按程序签订经济合同且在执行完合同项后,最终交付使用的学校所有项目。
第四条 非国资处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由采购部门自行组织验收。办公、体育、实训、后勤维修等耗材采购以及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非集中采购项目由对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各项目在进入验收程序前,均应成立项目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组长由分管国资处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项目立项(执行)部门业务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国资处、财务处、项目立项(执行)处室、纪检处、工会、监理公司等部门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
第六条 国资处是学校项目验收的组织部门(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内项目按规定由立项部门组织验收)。根据项目类别及合同金额,受组长委托,成立相应的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的具体事宜。
1.货物及服务类项目
合同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验收小组成员由国资处、财务处、纪检处、工会、项目立项(执行)处室、项目建设监管处室、项目使用处室的工作人员,有关专家及供应商代表组成;合同金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不含)之间的项目,验收小组成员由国资处、财务处、纪检处、工会、项目立项(执行)处室、项目建设监管处室、项目使用处室的处级人员,有关专家及供应商代表组成;合同金额在20万元至80万的采购项目,验收小组组长、副组长、项目归口单位的校领导参与验收;80万以上的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必须邀请学校主要领导参与。
2.修缮及基建工程类项目
合同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验收小组成员由国资处、财务处、纪检处、工会、项目立项(执行)处室、交付使用管理处室的工作人员,有关专家及施工单位代表组成;合同金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不含)之间的项目,验收小组成员由国资处、财务处、纪检处、工会、项目立项(执行)处室、交付使用管理处室的处级人员,有关专家及施工单位代表组成;合同金额在30万元至100万元的项目,验收小组组长、副组长、项目归口单位的校领导参与验收;100万元的以上项目,验收小组必须邀请学校主要领导参与。
第七条 验收小组成员必须按照项目合同条款验收,必要时参考立项(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各项承诺等内容进行验收,不得私自改变验收标准,降低验收等级。
第八条 验收人员都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但必须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独立提出验收意见并对自己的验收意见负责。
第九条 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变更文件等约定情形或未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执行的,应在验收单中注明违约情形,并给予“验收不合格”。
第十条 各项目立项(执行)部门负责人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把项目质量关,对项目整体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第十一条 验收小组成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生把关不严,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者,由学校调查后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验收流程
第十二条 项目初验由项目立项(执行)部门自行组织。初验时,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项目,可请相关专家或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第十三条 初验合格后,由项目立项(执行)部门向国资处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供验收相关资料(项目立项、初验报告、项目合同<含补充合同与变更合同>)、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控制相关记录资料、设备与材料相关合格资料、设备安装与调试报告、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报告等),其中项目立项报告及招标结论由国资处提供。所有资料应装订成册,并按顺序编制验收资料目录。
第十四条 国资处对项目立项(执行)部门提交的验收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组织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及时要求项目立项(执行)部门补充有关资料,或说明理由后退回验收申请。
第十五条 对验收不合格项目,由项目立项(执行)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责成施工方(供货商)及时整改。
第四章 验收程序
第十六条 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验收程序
1.国资处根据项目立项(执行)部门申请情况,受组长委托后,按规定组建验收小组,并通知小组成员按时进行现场验收。
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初验结果进行汇报。
3.验收小组根据合同条款认真核对品牌、型号、配置、配件、产地、数量、服务内容等情况,现场检验设备运行状况和货物质量。
4.验收小组对验收情况进行商议,提出验收意见。
5.验收小组商议后,如实填写“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类项目验收单(终验)”,验收单中必须包括“验收合格或不合格”字样,然后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修缮及基建工程类项目验收程序
1.国资处根据项目立项(执行)部门验收申请资料情况,受组长委托后,按规定组建验收小组,并通知小组成员按时进行现场验收。
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初验结果进行汇报。
3.验收小组根据工程设计方案、合同约定内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建筑材料及配件的合格证明资料、设备材料进场资料、工序监督相关资料、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状况、工地临建处理和清场情况、工程质量保修及相关部门检测情况等内容进行核查验收。
4.验收小组对验收情况进行商议,提出验收意见。
5.验收小组商议后,如实填写“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类项目验收单(终验)”,验收单中必须包括“验收合格或不合格”字样,然后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国资处、财务处、项目立项(执行)部门及施工方(供货商)各保存一份。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修期。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由项目立项(执行)部门负责保修服务工作。保修期满后由项目立项(执行)部门向国资处申请项目尾款支付验收。验收合格后该项目交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项目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附件1: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类项目验收单(初验)
附件2: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类项目验收单(终验)
附件3: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尾款支付项目验收单
附件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类项目验收单(初验)
附件5: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类项目验收单(终验)
附件6: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小型项目(2万元以内)项目验收单
附件1: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类)项目验收(初验)单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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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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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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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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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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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包工不包料 |
监理单位/ 立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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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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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内 容 记 录 |
原设计(施工)方案对比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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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物品)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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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求技术参数与工程项目参数对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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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设施安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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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性能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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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调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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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情 况 汇 总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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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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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人 员 |
专家: 项目负责人: 资产管理员: 部门领导: 其他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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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制
附件2: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类)项目验收(终验)单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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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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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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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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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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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包工不包料 |
监理单位/ 立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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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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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内 容 记 录 |
资料验收情况 |
项目现场验收情况 |
项目合同、验收(初验)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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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物品)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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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交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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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求技术参数与工程项目参数对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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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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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设施安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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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产品合格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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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调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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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项目监管部门 对整体工程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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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整体质量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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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立项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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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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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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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人 员 |
专家: 工会: 财务处: 监察审计处: 国资处: 立项部门: 其他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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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制
附件3: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尾款支付项目验收单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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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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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部门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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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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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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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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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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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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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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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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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终验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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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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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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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人 员 |
立项部门: 使用部门: 国资处: 其他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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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制
附件4: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等采购项目验收单(初验)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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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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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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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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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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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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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院系)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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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保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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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移交验收内容 |
编号 |
设备及附件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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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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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验收内容 |
交接验收结果 |
主要设备、辅机、附(备)件、软件与合同要求(品牌、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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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辅机、附(备)件、软件的相关资料情况(物资出厂合格证、厂家质检报告、商检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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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实际测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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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交接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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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 |
专家: 项目负责人: 资产管理员: 部门领导: 其他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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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制
附件5: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等采购项目验收单(终验)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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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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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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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时间 |
|
项目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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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 |
|
处室(院系)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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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保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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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移交验收内容 |
编号 |
设备及附件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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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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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仪器设备(服务软件)交接初验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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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服务软件)相关资料情况(物资出厂合格证、厂家质检报告、商检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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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服务软件)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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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服务软件)实际测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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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质保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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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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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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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人 员 |
专家: 工会: 财务处: 监察审计处: 国资处: 立项部门: 其他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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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制
附件6: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小型项目(2万以内)验收单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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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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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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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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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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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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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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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门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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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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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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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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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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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制